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年产5吨替考拉宁、年产100吨利福霉素O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年产5吨替考拉宁技改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利用厂房3058车间、3028车间进行技改,购置了树脂柱、三合一、纳滤膜等先进设备,并配套相关公用设施。年产100吨利福霉素O粉技改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利用厂房3058车间、3028车间进行技改,新增冷凝器、真空泵等设备,并配套相关的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产品具有技术含量高、环境影响小、商业附加值高等特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废气有丙酮、乙酸丁酯、乙醇、氯化氢等。各废气经相应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经预测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企业日常营运过程中无组织废气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浓度(一次值),无超标点位,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公司污水站处理后纳管,仅后期清洁雨水经厂区内相应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纳管废水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对周围地表水体无影响。
3、地下水
项目须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时严防事故性排放,做好废水收集,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且需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污染区的防渗工作。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本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的地下水水质仍保留原有的利用价值。
4、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经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生产时各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5、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土壤
项目在厂区内现有车间内实施,公用及辅助设施依托现有+新建。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罐区、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等设施做好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1)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
(2)加强废气收集,根据不同工艺过程,采用不同废气收集措施。
(3)工艺废气:发酵废气经三级喷淋(次氯酸钠+碱液+水)处理后,最终通过20m排气筒排放;板框压滤间废气经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30m排气筒排放;提取过程中有机废气经“冷凝+水喷淋”处理后纳入RTO焚烧处理。
(4)末端治理:废气末端治理设施依托昌海生物RTO焚烧系统,最终经35m排气筒排放。昌海生物现有1套设计风量为37000m3/h的RTO焚烧系统,另拟建1套设计风量为37000m3/h的RTO焚烧系统。
(5)储罐呼吸气送RTO焚烧处理;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全封闭,臭气经收集后送RTO焚烧处理。
2、废水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清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
(2)全厂设置应事故应急池。
(3)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如果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车间各收集池安装水位自动控制设备。
(4)本项目工艺废水及喷淋废水、设备清洗水及其他公共工程废水分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
(5)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昌海生物厂区污水站,昌海生物现有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约为4000t/d,二期工程建成后处理规模达到8000t/d,采用A/O-SBR+BAF工艺,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接入绍兴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及土壤
(1)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污水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4、噪声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
(3)空压机安装于隔离机房内,进排气采取消声措施,设吸声顶。
(4)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
5、固废
(1)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待鉴定废物需进行危废鉴定,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定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可根据其使用价值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年产5吨替考拉宁、年产100吨利福霉素O粉技改项目实施地址位于项目拟建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昌海制药现有厂区内,属于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指标。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该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12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备案承诺书在母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全文公开,网址为:https://www.zmc.top/。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12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0年8月3日开始到2020年8月12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571-87993149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05759782